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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余气余热)发电项目获核准

时间:2023-03-03 00:03 来源: 作者: 点击:

火力发电网讯:获悉,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发布了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余气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该项目位于罗源县金港工业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任公司厂区内,计划建设2台55MW煤气发电机组和1台20MW低压余热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等,现有3MW TRT发电机组、4.5MW TRT发电机组和5.5MW余热发电机组等相关设施关停,现有25MW煤气发电机组作为备用机组,项目总投资约36684万元。

详情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余气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核准资源综合利用(余气余热)发电项目的申请的请示》(罗源闽光﹝2019﹞8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充分利用钢铁生产过程中的余气、余热,降低企业综合能耗,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同意建设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余气余热)发电项目(投资项目编码:2019-350123-44-02-017941)。

二、建设单位: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罗源县金港工业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任公司厂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台55MW煤气发电机组和1台20MW低压余热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等。现有3MW TRT发电机组、4.5MW TRT发电机组和5.5MW余热发电机组等相关设施关停,现有25MW煤气发电机组作为备用机组。

五、项目总投资约3668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43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9%,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股东:三钢集团,出资比例100%。

六、请你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业主决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主要设备材料等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相关文件分别是罗源县住建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规划审查意见的复函》(罗建函〔2018〕278号),1#55MW煤气发电机组(闽(2017)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9527号)、2#55MW煤气发电机组(罗国用(2004)字第10282号)、20MW余热发电站(罗国用(2011)字第10401号),2018年12月28日罗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本项目采取防范化解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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