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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义发 书法审美及其层次——浅议书法练习总论之三

时间:2022-11-27 00:30 来源: 作者: 点击:

通用的审美原则是形质兼备,气韵贯通,神采为上。

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气韵”,与他在同一论著中提到的神韵,神气,情韵、生气等概念都是指艺术生命的活性意义。

气,指气势、气概、气脉、气局。书法生命的真相必须注意到神的闪显,气的循环和韵的吐纳。所以张怀瓘在筋骨之外注意到“以神情润色”,即注意到笔致的气脉灌注和字里行间洋溢着神采。苏东坡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都是说上述这些要素共同实现了汉字书写点画线条造型的生命化,使得书法成为一门“活化”的艺术。

韵,指风度、风神、风韵、风采、风趣。就书法艺术而言,韵多体现在笔力、线质、笔势、墨色、留白、揖让、疏密、穿插、巧拙、题诗、署款甚至钤印以及线条节奏韵律感等等。无论是秦篆汉隶,魏碑唐楷,行书或草书,也无论是刚劲雄强之作,抑或是妍美飘逸之书,它们在笔墨线条之间,无不充满着一种撼人心神的力度。“笔力”,一直是书家矢志不渝的追求,是书法艺术美的共性与标准之一;线质,对于书家而言,毕其一生,就是锤炼一根线条。笔力劲健的线条,关乎由生命的力量与强度造成的美感。线条的力度感,不仅是物理之力,更是审美之力。特别是汉碑、魏碑的线质,带给人们一种笔力雄强、雍容浑穆的正大气象,应是书家锤炼线质的不二法门;从现存书学文献看,中国书学的理论自觉是从对“势”开始的。关于书法“势”的讨论,占据汉末魏晋乃至南北朝时期的书学思想的核心。这些书势论,大多借助比喻,把难以言传的书法之美表达尽致。可以这么说,书法的势,是气的运动的形式化。笔断而气连,气运则势生,势是显出的气,气是隐含的势。势表现为一种视觉的张力,这种张力,与用笔、结构和章法息息相关。前人所讲的笔势,按程瑶田的说法,实为阴阳之二法。书法之妙,妙就妙在阴阳彼此激荡产生的变化;书法简约玄淡的艺术形式,就色彩而言,书法的颜色是单调的,它去形取象,去繁取简,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将自然万物的大色融汇于阴阳、黑白之道。从表现力来说,其在墨与水的调和中,求得浓淡枯湿,在抑扬顿挫的笔锋变幻中以涨墨晕染的一气运化,使书法具有吐呑变幻之势与诗意般的美感;书法中的留白,疏密、揖让、行气等,即书家常说的“计白当黑”,竟是强调字内造型中的笔画与空白之间的巧妙布置。疏处则白多,密处则黑聚,展现结字的灵动变化,拓展着书法结字的虚实之美;至于巧拙及书法线条的节奏感,具体表现为笔画线条的曲直、长短、粗细变化的先后承接,书家于提按二字,有相合而无相离,只有在笔画运动的变化对比中才能显示出节奏,最能体现书家内在的心灵律动和书法艺术的音乐性。

有学者将书法由浅入深的层次依次归结为杂耍气、市井气、书卷气、庙堂气、山林气。书界最为鄙薄的是书写过程中的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杂耍气,最为崇尚的是返朴归真、拙里透雅的道法自然的山林气。山林气综合体现着儒家的中和、道家的飘逸和佛家的禅意之美,故为书法审美的最高境界。

周义发2020年7月9日于北京

(下期预告《概述人品艺品之关系——浅议书法练习总论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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